第一条 为推进墨玉县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凡涉及干部人才的调动,应采取自下而上经各级党组织逐级研究,审批按照严格程序、严控编制、按需进出、依规办理的要求,确保干部人才合理有序流动。
第二条 干部人才调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地区内调动的必须在乡镇工作满3年以上,调出和田地区的工作年限必须满5年以上,有服务期限但未满服务期的,原则上不得调动。其中:新录用公务员、留疆战士、选派生、选调生、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服务期(含试用期)均为5年;新招录的村警服务期为8年;乡镇卫生院服务期为8年;双语幼儿园服务期为8年。二是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的。
第三条 干部人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调动:一是在乡镇工作不满三年的。二是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满两年的。三是招考招录时明文规定的定编定岗人员或有服务期规定的。四是执行重大工程项目和科研工作计划未完成及未满工作服务合同期限的人员。五是县财政自聘人员一律不得随意流动。
第四条 干部人才调动必须在单位、部门核定的编制内进行,严禁超编进人。
第五条 严禁人员逆向流动。逆向流动包括:企业进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进差额事业单位,差额事业单位进全额事业单位,非公务员进行政机关(含参照事业单位)。上级政策规定允许逆向流动的必须逢进必考。
第六条 县内调动的干部人才。首先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墨玉县人才调动情况登记表》(或63365自行下载)。调动申请人如实填写登记表后,交调出单位集体研究同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党组织印章(教育、卫计委系统专业技术干部的调入、调出要严格按照专业需求把关,须经教育局党组、卫计委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然后由调入单位集体研究同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党组织印章,再到编委办对拟调入单位编制进行审核并加盖编委办公章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县委组织部或县人社局汇总提交会议研究。
第七条 跨县调出的干部人才。首先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干部(工人)调动登记表》(http://www.liby8.com或63365自行下载)。调动申请人如实填写登记表后,交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党组织印章后(教育、卫计委系统专业技术干部的调出还须报教育局党组、卫计委党组研究同意)。同时申请人须提供接收单位的主管组织人社部门近三个月内出具的同意接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县人事领导小组会议研究。乡科级干部或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干部,需提交县委常委会议研究。
第八条 县外调入的干部人才。经本人所在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调入单位研究同意接收、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党组织印章,再到县编委办对拟调入单位编制进行审核并加盖编委办公章,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交县委组织部或人社局审核汇总,提交县常委会或县人事领导小组会议研究。
第九条 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教育系统人事调配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暑假期间进行,教育系统干部人才的调动须先由县教育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后,再提交县人事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县人事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的人事调动事项,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分别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跨县(区)调动的,需报地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未通过人事调动的材料一律作废,由县委组织部或县人社局统一销毁处理,申请人确需调动的需重新申请办理。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部门因工作需要抽调借调干部的,由抽调借调单位提出书面报告,填写《墨玉县机关事业单位借(抽)调干部情况登记表》(http://www.liby8.com或63365自行下载),经抽调借调干部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编委办进行编制审核后,交人社局审核汇总(对拟抽调借调单位现有人员状况、编制情况、工作任务等情况审核),提交县人事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办理借调手续。严格禁止任何人、任何单位擅自抽调借调干部,违者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第十一条 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具体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2(修改)干部人才调动办理程序示意图.doc
3(修改)教育、卫生系统干部人才调动办理程序示意图.doc
4(修改)墨玉县机关事业单位抽调借调干部办理程序示意图.doc
5(修改)墨玉县人才调动情况登记表(本县调动申请表).xls
6干部(工人)调动登记表=跨县调动申请表.xls
7(修改)借调(抽调)登记表.xls
[责任编辑:63365]
|